【新聞焦點】
環管署將推動「環境美質促進法」之溝通與立法
環境管理署(下稱環管署)於112年8月22日成立,將延續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守護環境之精神,朝向「一般廢棄物妥善處理」「環境衛生品質提升」「科技執法守護環境」及「土壤及地下水永續管理」等四大願景邁進,113年度預計投入42.5億元,推動環保設施優化、掩埋場轉型、山林與海岸的潔凈、清潔隊員的照護、環境衛生的提升、推動優質公廁、環境科技執法、土水資源永續、建置環境管理雲等10項重點工作,以提升全國環境品質。
在一般廢棄物處理方面,環管署持續輔導地方政府新設及優化環保設施,推動焚化廠升級整備以維持穩定焚化量能,並透過掩埋場活化與整理整頓工作,增加容量做為廢棄物分類暫存、分流轉運、再生粒料銀行、機械分選、綠能發電、打包暫置等多功能用途,賦予掩埋場緩衝與調適的新定位。公有環保設施每年約可發電37億度,約可提供92萬戶家庭1年用電量,並減少185萬噸碳排放,共創廢棄物妥善處理、資源循環與能源轉型三...
【新聞焦點】
碳費規劃113年開徵、114年繳交;驅動事業提早進行減量
資料來源: 環境部新聞~
氣候變遷因應法於今(112)年2月15日公布施行,其中新增碳費徵收機制,環境部氣候變遷署說明,碳費相關子法目前正積極與產業溝通中,預計今年底會預告;碳費徵收費率,將於明年上半年費率審議會設置後,決定費率。至於各界所關切碳費徵收時程部分,該署進一步說明其作業規劃,係依據碳費徵收對象之113年排放量計算其碳費並於114年繳交。透過此一作業之規劃,期望讓企業能夠提早進行各式減量工作,以減輕事業繳交碳費之負擔。
該署表示,目前該署已陸續訂定氣候變遷因應法相關子法,包括今年5月31日已完成「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公告,6月至8月期間陸續提出「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管理辦法」、「溫室氣體增量抵換管理辦法」、「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及「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等4項子法草案預告,並辦理公聽研商會。至於碳費相關子法則包括碳費收費辦法、公告...
【新聞焦點】
5
資料來源: 環境部新聞摘要~
環境部組織法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奉總統5月24日公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在今(22)日改制為環境部,正式揭牌運作,同時舉行環境部部長布達典禮。在多位貴賓的見證下,由陳院長建仁頒授任命令並交予印信給環境部部長薛富盛,隨後由蔡總統、陳院長建仁、美國環保署首席副助理署長西田珍等貴賓,與薛部長一起為環境部揭牌,完成揭牌儀式;此外,環境部亦於同日完成環境部所屬機關(構)首長的布達與宣誓,以實現永續發展為目標,引領臺灣進入環保新紀元。
環境部正式成立,係為因應2050淨零排放、改善空氣品質、資源循環與化學物質管理等議題的重視,調整強化環境品質改善策略由污染管制轉變為預防管理。規劃整合事權擴增業務,系統性處理氣候變遷、資源循環、化學物質管理、環境品質管理、環境科研強化等5大環境議題。
總統蔡英文指出,薛富盛部長是有行政能力與行動力的科學家。他出身材料工程,過往投...
【新聞焦點】
行政院核定成立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籌備處
行政院核定成立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籌備處
專責辦理氣候變遷業務及新機關籌備工作
為因應「氣候變遷因應法」112年2月15日總統公布施行後,擴增業務之急迫性及繁重度,亟需強化政府組織妥為因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前於本(112)年1月11日函報行政院成立所屬氣候變遷局暫行機關,並經行政院於同年3月20日核定同意。惟考量環境部及氣候變遷署等三級機關(構)組織法草案業經立法院支持下於本年3月22日經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完竣,未來如經立法完成將以環境部氣候變遷署作為辦理氣候變遷因應法相關工作之專責機關,為避免機關進行多次組織變動,因此,環保署規劃改以成立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籌備處營運相關業務,後續可依立法院審查組改法案進程,一步到位成立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業於本年4月17日經行政院核定並同時廢止原擬成立之氣候變遷局,該籌備處暫定於4月2...
【新聞焦點】
環保署發布修正「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改善審查及監督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環保署新聞
環保署為辦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改善工作執行事項,使個案審查與驗證程序一致化,並確立所在地主管機關應定期監督之執行原則,訂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改善審查及監督作業要點」,以利各級主管機關辦理相關業務時有所依循。本次為推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改善進度之掌握及管理,檢討我國目前污染場址相關技術審查程序,以及涉及其他環保法規時之辦理方式,因此修正本作業要點以完備相關作業原則。
環保署表示,本次修正重點為加速計畫審查程序,整合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之控制、整治計畫審查與相關環保法令之許可審查程序,並使現行土壤離場處理及管理制度一致化,鼓勵污染場址改善作業結合綠能推動及強化檢核場址最佳管理措施,以使各級主管機關後續監督有所依據。另為提升改善作業執行成效、降低環境負荷,新增免予執行場址改善完成後持續定期監測計畫之條件,以加速推動場址解除列管,避免整治期程冗...
【新聞焦點】
廢棄物定義難釐清 廢清法修法邀公協會、NGO研商
資料來源:CNN中央通訊社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半年大修廢棄物清理法,原訂7月底預告草案,目前確定延期,主因在事業、一般廢棄物定義上不易釐清;預計下週將邀事業公協會、NGO團體進行草案研商會。
環保署預定下半年將進行廢棄物清理法(廢清法)修法,現行廢清法有77條,在全盤檢討後約半數都會進行修正,也是此法立法以來最大規模修正;預計將於下週分別與事業公協會、NGO團體等進行2場草案研商會。
環保署官員告訴中央社記者,原訂7月底前能預告草案,但在經過各部會研商後,經濟部、各地方環保局等針對草案內容仍有部分建議,因此會修改完成後,再與民間各單位研商;至於更進一步的期程規劃,則需要視研商情況而定。...
【新聞焦點】
環保署推動區域環境管理成立「三區環境管理中心」
環保署為推動區域環境管理工作,以超前部署方式,配合中央政府組織再造之規劃架構及精神,於111年1月1日正式成立「三區環境管理中心」,以既有環境督察總隊北、中、南三區環境督察大隊之組織架構中,將區域環境治理、督導地方環保機關執行環保業務及環境犯罪查緝執法納入為北、中、南三區環境管理中心之核心業務,並由大隊長兼中心主任。
環保署表示,繼110年7月1日成立「資源循環辦公室」及「氣候變遷辦公室」後,為事權統一及精實行政效能,將一般廢棄物管理及環境衛生管理業務移入環境督察總隊接續辦理,並自111年1月1日再將「向海致敬-海岸清潔維護計畫」「天災應變」及「防疫防災窗口」業務移入由環境督察總隊統籌辦理。該署為強化組織效能,並配合中央政府組織再造,為推動區域環境管理業務需求,於環境督察總隊下設立北區、中區及南區等三個區域環境管理中心,各區管理中心下設「綜合規劃」、「行政督察」、「犯罪查緝」、「區域環境...
【新聞焦點】
自行妥處新措施 污染預防新觀念 環保署修正發布「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收費辦法」
環保署為控管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鼓勵事業自行處理及強化退費獎勵措施,修正發布「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收費辦法」(下稱本辦法)部分條文。
環保署表示,為鼓勵事業自行妥善處理或再利用事業廢棄物,代替相關管制作為,故增訂本辦法第9條之1規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下稱整治費)繳費人產出應徵收之廢棄物,運送至同一法人其他分廠(場),且由該分廠(場)進行處理或再利用者,得提出申請,經環保署審核通過後,得於核定日後以該項廢棄物整治費費額50 % 申報繳納,作為鼓勵措施,以強化產源責任,減少棄置風險。
同時,為強化退費獎勵措施,環保署也與時俱進,鼓勵繳費人以優於現有環保法規之規格設置預防土壤、地下水污染之防治設備或工程,修正本辦法第10條附表3規定,排除現行環保法規相關規定應備之污染防治設備或工程,以符合實務現況。
環保署提醒,符合本辦法第9條之1適用對象之繳費人,於修正條文自發布日起...
【新聞焦點】
因應疫情影響 環署106種既有物質標準登錄期限延至113年
因應疫情影響,環保署修正發布「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將既有化學物質標準登錄完成期限統一延長為5年,提供業者足夠緩衝的準備時間。且業者若完成物質特性資訊等大部分項目,即可先提交取得完成碼,後續再依指定期限完成剩餘項目。
環保署表示,本次修正除了通盤檢討登錄實施情形進行必要調整外,並大幅度考量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業者不僅在國內運作艱困,在國際供應鏈的溝通與資訊傳遞同受相當衝擊。故採納利害關係人研商意見,將原本從109年開始實施,且應在3年內完成的既有化學物質標準登錄,延長至5年,即至113年前完成。
此外,由於非動物的替代測試方法在國內外持續推展,登錄可提交的資料日益多樣複雜,需更多時間審閱溝通,環保署在原本修正草案預告中,曾規劃增加審查時間及補正次數。惟同樣考量疫情對貿易及製造業衝擊,並採納利害關係人研商意見,決定現階段不予調整,維持現行的審查時效,與業界共體時艱...
【新聞焦點】
土水調適齊協作,永續淨零護土水
全球暖化來勢洶洶,臺灣土水資源面臨極端天氣的嚴峻考驗!所謂知己知彼,方能百戰百勝,環保署特別邀請23位專家,於11月23日至24日,在臺北南港老爺行旅辦理第一屆「土水資源永續與氣候調適協作夥伴研討會」,讓環境領域的工作伙伴們一同學習氣候變遷最新知識,掌握未來土水資源調適趨勢。
臺灣近年受氣候變遷帶來了環境衝擊,尤其今年年初不但遭逢56年來罕見的大旱,7、8月更因連續豪雨侵襲而暴雨成災。旱澇加劇的現象對臺灣土壤及地下水資源(以下簡稱土水資源)無疑是未來必須面對的挑戰。為提升臺灣環境領域相關人員氣候行動知能,環保署邀請了來自產、官、學共23位學者專家,涵蓋氣候變遷、土壤科學、地下水資源等諸多領域,舉辦為期2日的「土水資源永續與氣候調適協作夥伴」研討會,透過專家們的專題演講及座談討論,引進跨領域重要新知,使學員在學習當前國內外氣候變遷最新知識的同時,得以瞭解土水資源該如何進行氣候調適,並體...
【新聞焦點】
土水整治技術認證制度上路 協助國際共享技術
環保署為展現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作推動20年的成果及實力,於今(110)年啟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與整治技術認證制度,規劃推動「污染場址完成整治技術證明」、「有效性整治技術證明」及「環境技術查證」等3階段技術認證制度,對國內整治業者的污染調查與整治技術能力、整治工作執行與管理能力做體檢,也將執行成果良好、技術有效的資訊公開,便於民眾在面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問題時,可快速找到適合的整治技術協助加速污染改善,象徵臺灣土水污染調查與整治技術的進程,往前邁向新的里程碑。
環保署說,當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事件發生後,大多污染行為人較難選擇合適的整治技術與整治策略。環保署推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與整治認證制度的第一步,就是從近5年已經完成整治解除列管的污染場址中,篩選出整治技術優良且整治工程管理良好的整治業者,授予中英文版本「污染場址完成整治技術證明」,並將改善成功的案例、業者資訊與整治過程等相關資...
【新聞焦點】
土污基管會二十年紀實發表 邀您一同傾聽大地感受萬物迴生
「臺灣專屬的土地醫生」環保署土污基管會成立至今(110年)已屆滿20年,長期推動土壤及地下水整治與預防,今(12)日於臺北市中山堂光復廳舉辦二十年紀實發表會。除歷任執行秘書齊聚回顧一路歷經的大小污染事件與對土地的深厚情感,環保署更特別邀請各縣市環保局與產、官、學、研及各界戮力於土水整治的人士齊聚交流,感念無私奉獻,也期許土污基管會未來以「預防土地污染」為目標,讓土地不再受傷害,並持續發展污染土地管理制度與新技術。
以「大坔回生」為主題,環保署回顧20年來臺灣土壤及地下水整治復育的重要成果,更透過經典案例呈現土地從污染到逐漸恢復生機的故事,強調土基會的工作為承載島嶼的生命並推展土水保育的新篇章。
「未來除了著重預防,讓土地不再被污染,重點更在於開創」環保署長張子敬回顧,民國89年土污法通過,授權環保署徵收土污基金進行土水整治,90年土污基金會因此成立,20年來在整治...
【新聞焦點】
環保署關心生物可分解塑膠回收處理並採積極解決方案
資料來源: 110-09-19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生物可分解塑膠材質,大部分為聚乳酸成份。生物可分解塑膠材質原本是作為塑膠的替代產品,但因原料來源、分類回收及堆肥不易等問題,造成各國管理困擾。面對國內生物可分解塑膠製造及進口業者責任,回收分類體系與處理量能及流向等課題,環保署已邀集生產業者、使用業者、回收處理業者及專家學者共商解決方法。
環保署表示,台灣常見生物可分解材料以PLA為大宗,以聚乳酸為主要成分,原料來源為國外進口,用途有塑膠袋類的包裝材料、農業被覆膜及吸管、餐具、杯子餐飲用品等。依據環保署統計資料,近3年進口量約在19,000至22,000公噸間,業者加工後產品主要以出口為主,國內使用量約6,000至7,000公噸左右。
過去10年間,環保署為增加生物可分解(生質)塑膠廢容器回收意願與去化管道,101年3月起修正增加補貼生質塑膠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率為...
【新聞焦點】
環保署修正裁罰準則,違法販賣笑氣等列管物質,將可加重罰3倍至10倍
考量列管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遭誤(濫)用,例如笑氣(一氧化二氮)被不當濫用,其單一物質、單一次違法運作之潛在影響範疇及人數廣泛,僅以現行運作物質數量或違規次數之裁量因子計算罰鍰額度,尚難反映違規情節,同時為顧及法律適用之一致性,爰新增主管機關加重裁處3倍至10倍,情節嚴重者得罰最高等相關規定,已於今(30)日修正發布。
環保署指出,以列管笑氣為例,除了違法運作致人於死或危害人體健康等重大情節,可處最高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1,000萬元之刑責外,於行政罰部分,若是業者違規販賣,可能包含不特定之對象,較之個人使用影響更大,此種情形,主管機關依個案事證認定「有污染環境或危害公眾健康之虞」時,可以加重裁處3倍至10倍罰鍰,最高到30萬元,期嚇阻違法情事發生。
附加檔案:新聞附件_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二條 、第六條 修正總說明
https:...
【新聞焦點】
焚化再生粒料逐步優化 處理技術及原料品質已今非昔比
焚化再生粒料係家戶垃圾及性質相近的廢棄物,經過高溫焚化去除有機物質後之無機殘餘物,成分強度與天然礦物相近,經粉碎篩分去除雜質後之原料,日本及歐美先進國家早已廣泛運用於工程用途,取代天然粒料使用。目前國內焚化廠底渣每年轉製成約80萬公噸再生粒料,在環保單位嚴格把關及中央積極協調下,總體再利用率達93%。
環保署表示,為督促地方政府對再生粒料品質嚴格把關及優先運用於公共工程,每一筆再生粒料來源、用途及去處均需上網登錄供公眾查閱,同時附上品質檢測報告,供使用單位核對。環保署近年並補助地方政府或輔導自設6座公辦再生粒料廠,藉以逐步優化處理設施及原料品質,預計111年公辦廠處理量可達國內57%,將大於民間再利用機構處理量,供應縣市轄內公共工程使用,同時要求地方政府成立跨局處推動小組,由縣(市)府高層主持,協調相關局處盤點轄內公共工程需求,優先使用再生粒料。
環保署表示焚化再生粒料處理過程...
【新聞焦點】
關注化學物質分級管理 新增列管硝酸銨與氫氟酸
環保署公告新增列管硝酸銨及氫氟酸為具有危害性的關注化學物質,加強管理製造、輸入、販賣、使用、運送及貯存等運作,除須取得核可、申報運作資料、遵循事故預防與緊急應變規定及禁止於網購平臺交易外,也規範市售氫氟酸製成品必須落實標示,預防不當使用而造成意外傷害的發生。未依規定運作硝酸銨及氫氟酸,依法可處新臺幣3萬元到30萬元罰鍰,若致人於死或危害人體健康更可最高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新臺幣1,000萬元。未遵循預防應變相關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到50萬元罰鍰;未投保第三人責任保險或未依規定設置應變器材及偵測警報設備,處新臺幣100萬元到500萬元罰鍰。環保署指出,硝酸銨是環保署第一個公告列管的關注化學物質一氧化二氮(笑氣)原料且於黎巴嫩貝魯特港口因貯存不當引發大爆炸,受到國際關注,而氫氟酸因未安全運作曾造成多起人員傷亡,故將這2項物質公告列管。
【新聞焦點】
地質法施行及地質敏感區公告後,環保署之執行作法
因應地質法施行,環保署針對位於「地質敏感區」之環評案件,除有地形及地質專業之環評委員審查外,並邀請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等單位協助審查,且依地質法規定委託具有地質法第10條技師資格之專業團體,就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地質項目及「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報告」提出專業意見,供環評委員會進行審酌判斷之參考。上述報告將以附錄方式併入環評書件內,作為參考資料。
依據地質法規定,土地開發行為基地有全部或一部位於「地質敏感區」內者,應於申請土地開發前,進行「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並於相關法令規定須送審之書圖文件中,納入調查及評估結果,藉以銜接土地開發行為相關法令,如環評、土地使用分區變更、水土保持計畫及建築法等規定,據以規範指導開發行為。
資料來源: 環保署環保新聞專區
【新聞焦點】
「空氣盒子」監視立功 台中去年查獲15件空污罰逾800萬
台中市環保局與環保署長期合作,布建俗稱「空氣盒子」的空品微型感測器,4年來累計建置1411個,地點遍及潛在污染熱點區、車流熱區及人口密集處,協助破獲空污違法案件,涵蓋全市29個行政區,覆蓋率達100%,建置數量全國第一,去年裁罰15件、共840.6萬元,提升稽查案件查獲率。
環保局去年年8月設置在龍井區西濱快速道路附近的空品微型感測器,於固定時段發現揮發性有機物(VOCs)數值異常飆高,經過分析後鎖定一家塑膠製品工廠,並聯合警察局烏日分局突擊稽查,當場查獲生產合成皮過程中,使用PU樹脂產生的揮發性有機物,未經處理即排放逸散至廠外,嚴重影響周邊空氣品質。
台中市環保局長陳宏益比喻,微型感測器就像是「空氣的監視器」,範圍涵蓋周邊300公尺,24小時檢測空污變化,每3至5分鐘更新一次即時空品數據,猶如稽查人員無時無刻在場,不分日夜為市民守護空品健康,一發現數值異常飆升,立即派員到場稽...
【新聞焦點】
環署預告水泥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修正草案
環保署為減少大型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鼓勵公私場所提升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效能維護空氣品質、推動資源循環與環境友善共榮政策,預告「水泥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修正草案。
環保署表示,鑑於以水泥業作為資源循環中心為國際趨勢,因應製程燃(原)料多元化及防制技術提升,近年來國際間陸續修正水泥業之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我國現逐步推動資源循環政策,水泥業亦屬國內大型固定污染源,且本標準自九十二年後未曾修正,參考國外管制現況與國內水泥業實際排放情形,確有檢討修正本標準之必要性。
本次預告修正重點包括,加嚴氮氧化物及粒狀污染物物之排放標準值、新增規範硫氧化物之排放標準值,並同時因應本標準修正後給予既存業者合理緩衝期限,規劃氮氧化物排放標準分階段實施,規範其氮氧化物排放濃度應於一一三年起符合三百ppm、一一五年起符合二二○ppm,加嚴後之排放標準與國際相當,藉由本次修法促使產業更新或提升防制設備效...
【新聞焦點】
疫情期間增加了多少環境污染? 歐盟一次性塑膠報告出爐
根據歐洲環境署(European Environment Agency, EEA)的報告「COVID-19對歐洲環境中一次性塑膠的影響」,疫情導致許多由長效一次性塑膠製成的產品使用量增加。口罩和手套能保護人們的健康,但某些類型的食品包裝導致額外的溫室氣體和其他污染物排放,產生的垃圾也可能危害生態系統和動物。
去(2020)年大流行的上半年,歐盟的口罩和手套進口量增加了一倍多,國內產量也在成長。歐洲環境署簡報估計,在此期間,歐盟進口了約17萬噸口罩,即每人每天約0.75個口罩,導致額外的溫室氣體排放和其他類型的污染。簡報進一步估計,可重複使用的棉質口罩在洗滌約13次後便比一次性口罩更加氣候友善,但可能無法提供相同水準的保護力。
國際醫療保健組織並未建議大眾使用手套作為防疫措施。不過根據報告,在去年4月∼9月歐洲第一波大流行期間,手套進口量增加了80%,總計10萬5000噸。
...